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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

  • 【 商品名 】辰雅
  • 【通用名称】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531
  • 【生产厂商】山东鲁抗辰欣药业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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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说明书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531

  • 【中文名称】

    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

  • 【产品英文名称】

    Oxaliplatin and Mannitol Injection

  •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辰欣药业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

  • 【药理作用】

    细胞抑制作用: 奥沙利铂属于新的铂类衍生物,基中央铂原子被一草酸和1,2二氨环己烷包围,呈反式构象。奥沙利铂是一个立体异构体。象其他铂类衍生物一样,奥沙利铂通过产生烷化物作用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从而抑制DNA的合成及复制。奥沙利铂与DNA结合迅速,最多需15分钟;而顺铂与DNA的结合分为两个时相,其中包括一个4-8小时后的延迟相。在人体内给药一个小时之后,通过测定白细胞内的加合物,可显示其存在。复制过程的DNA合成,其后DNA的分离、RNA及细胞蛋白质的合成均按抑制。某些对顺铂耐药的细胞系,奥沙利铂治疗仍有效。

  • 【药物相互作用】

    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一起使用,以免导致奥沙利铂的降解(特别是5FU,trometamol的碱性溶液)。氯化物,包括各种浓度的氯化钠。 ·碱性制剂,包括trometamol. ·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 【不良反应】

    1、造血系统: 奥沙利铂具有较弱的血液毒性。 当单独使用时,奥沙利铂可引起下述不良反应: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在时可达3或4级(4级:中性粒细胞<500/㎜3,血小板<2500/㎜3,血红素<6.5g/100ml)。当与5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学毒性增加。 2、消化系统:单独使用奥沙利铂,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有时很严重。当与5FU联用时,这些副作用显著增加。建议给予预防性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神经系统:经常看到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甚至类似于喉痉挛的临床表现而无解剖学业依据。可自行恢复而无后遗症。这些症状常因感冒而激发或加重。感觉异常可在治疗休息期减轻,但通常在累积剂量大于800mg/㎡(6个周期)时,可导致永久性感觉异常和功能障碍,在治疗终止之后数月之内,3/4以上病人的神经毒性可减轻或消失。当出现可逆性的感觉时,并不需要调整下一步奥沙利铂的用药剂量。奥沙利铂给药剂量的调整应以所观察到的神经症状的持续时间和严重性为依据,当感觉异常在两个疗程中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和/或功能障碍开始出现时,奥沙利铂给药量应减少25%(或100mg/㎡)。 如果在调整剂量之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停止奥沙利铂治疗。在症状完全消失后,仍有可能全量或减量使用奥沙利铂,应根据医师的判断做出决定。 4、其他不良反应: 给药之后一些病例出现发热、皮疹和不适。在临床试验,未见脱发、耳、肾、肝或以及毒性。

  • 【禁忌症】

    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史;妊娠;哺乳。

  • 【产品规格】

    100ml:奥沙利铂50mg与甘露醇5.1g

  • 【用法用量】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奥沙利铂一般在250-500 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小时。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特别建议: 不要直接静脉推注;不要与其它药品混合; 所用溶液出现沉淀迹象时应停止使用。

  • 【注意事项】

    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神通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见“不良反应”)。由于奥沙利铂的消化系统毒性,如恶心、呕吐(见“不良反应”),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3或血小板<50000/㎜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