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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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 】牙周康
- 【通用名称】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44024371
- 【生产厂商】广州欧化药业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44024371
- 【中文名称】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 【产品英文名称】
Metronidazole and Fenbufen Capsules
- 【生产企业】
- 【功效主治】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化学成分】
- 【药理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与苯妥荚钠、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
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两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5、本品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氯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 【不良反应】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离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眍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昧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禁忌症】
1.对本品或毗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禁用。 - 【产品规格】
0.1g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注意事项】
1.致癌、致突变件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8.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9.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10.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
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仿。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对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哺乳。
【儿童用药】
儿童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需监测血药浓度并注意肾脏
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