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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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 】
-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209
- 【生产厂商】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209
- 【中文名称】
布洛芬颗粒
- 【产品英文名称】
Ibuprofen Granules
- 【生产企业】
- 【功效主治】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化学成分】
-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可导致溃疡。
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血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症】
1 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产品规格】
100mg
-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对于1-2岁的小儿,如24小时症状不见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生;对于2岁以上的儿童,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不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