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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曲康唑胶囊

  • 【 商品名 】斯皮仁诺
  • 【通用名称】伊曲康唑胶囊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367
  • 【生产厂商】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他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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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曲康唑胶囊说明书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67

  • 【中文名称】

    伊曲康唑胶囊

  • 【产品英文名称】

    Itraconazole Capsules

  •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他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 伊曲康唑。其化学名称为:顺-4-[4-[4-[4-[[2-(2,4-二)-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甲氧基]]-1-哌嗪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

  • 【药理作用】

    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糖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 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当与诱酶药物共同服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
    2 体外研究表明,在血浆蛋白结合方面,本品与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宁和磺胺二甲基嘧啶之间无相互作用。
    3 已报道当使用本品超过推荐剂量时,与环孢菌素A、阿司咪唑和特非那丁有相互作用。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4 已报道本品与华法林和地高辛有相互作用。因此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5 尚未观察到本品与AZT(齐多夫定)间的相互作用。
    6 尚未观察到本品对炔雌醇和炔诺酮代谢的诱导效应。

  • 【不良反应】

    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较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氨基转移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型红斑)。 已有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长疗程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但是否与服用伊曲康唑有关还不能肯定。

  •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 【产品规格】

    0.1g/粒

  • 【用法用量】

    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 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2 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
    3 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程序为15天;
    4 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5 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
    6 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爱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 甲真菌病:1)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天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2) 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200mg,每天一次,连用三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

  • 【注意事项】

    1 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 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 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 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