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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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 】赛福宁
-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415
- 【生产厂商】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功效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415
- 【中文名称】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产品英文名称】
Cefazolin Sodium for Injection
- 【生产企业】
- 【功效主治】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化学成分】
头孢唑林钠
- 【药理作用】
肌内注射本品500mg后,血药峰浓度(Cmax)经1~2小时达38mg/L(32~42mg/L),6小时血药浓度尚可测得7mg/L。20分钟内静脉滴注本品0.5g,血药峰浓度为118mg/L,有效浓度维持8小时。本品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中不能测出药物浓度。头孢唑林在胸水、腹水、心包液和滑囊液中可达较高浓度。炎症渗出液中的药物浓度基本与血清浓度相等;胆汁中浓度等于或略超过同期血药浓度。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70%~90%,乳汁中含量低。本品蛋白结合率为74%~86%。正常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5~2小时,老年人中可延长至2.5小时。肾衰竭患者的t1/2β可延长,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2~17ml/min和低于5ml/min时分别为12小时和57小时。出生1周内新生儿的t1/2β为4.5~5小时。本品在体内不代谢;原形药通过肾小球滤过,部分通过肾小管分泌自尿中排出。24小时内可排出给药量的80%~90%。丙磺舒可使血药浓度约提高30%,有效血药浓度时间延长。血液透析6小时后血药浓度减少40%~50%;腹膜透析一般不能清除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葡萄糖酸红霉素、硫酸多黏菌素B、黏菌素甲磺酸钠、戊巴比妥、葡庚糖酸钙、葡萄糖酸钙。
2.本品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在体外能增强抗菌作用。
3.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与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
4.丙磺舒可使本品血药浓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长。 - 【不良反应】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 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 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 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 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禁忌症】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产品规格】
按C14H14N8O4S3计算0.5g
- 【用法用量】
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儿童用药】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