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首在位置:首页 >> 西药中成药分类 >> 其它 >>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 【 商品名 】吉赛欣
  • 【通用名称】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1017
  • 【生产厂商】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查看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说明书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说明书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1017

  • 【中文名称】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 【产品英文名称】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Injection

  •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

    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化学成分】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 【药理作用】

    本品为利用基因重组技术生产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与天然产品相比,生物活性在体内、外基本一致。rhG-CSF是调节骨髓中粒系造血的主要细胞因子之一,选择性作用于粒系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分化,并可增加粒系终末分化细胞的功能。

  •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完全清楚。对促进白细胞释放之药物(如锂剂)应慎用。

  • 【不良反应】

    1.肌肉骨骼系统:有时会有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的现象。
    2.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或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
    3.其他:有人会出现发热、头疼、乏力及皮疹,ALP、LDH升高。
    4.极少数人会出现休克、间质性肺炎、呼吸窘迫综合征、幼稚细胞增加。

  • 【禁忌症】

    1.对粒细胞刺激因子过敏者以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3.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显著减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或外周血中检出幼稚粒细胞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

  • 【产品规格】

    0.6ml:150 μg

  • 【用法用量】

    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起皮下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1次。本品的用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患者化疗的强度和中性粒细胞下降程度决定。对化疗强度较大或粒细胞下降较明显的患者以2.5μg/kg体重/日的剂量连续用药7天以上较为适宜,至中性粒细胞恢复至5000/mm3停药;如所用化疗药物的剂量较低,估计所造成的骨髓抑制不太严重者,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以1.25μg/kg体重/日的剂量用药至中性粒细胞数稳定于安全范围,对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已明显降低的患者(中性粒细胞<1000/mm3),以5μg/kg体重/日的剂量用药至中性粒细胞数恢复至5000/mm3以上,稳定后终止本品治疗并监视病情。
    1.肿瘤
    用于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1000/mm3(白细胞计数2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500/mm3(白细胞计数1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2.急性白血病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白细胞计数不足1000/mm3,骨髓中的原粒细胞明显减少,外周血液中未见原粒细胞的情况下,成年患者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2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采用无菌技术,打开药瓶,将消毒针连接消毒注射器,吸入适量药液,静脉或皮射。如果为预充式注射器包装,拔掉胶盖,直接静脉或皮射。

  •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
    2.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
    3.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
    4.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增大。 虽然本品临床试验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少数过敏反应(发生率<1/4000),可表现为皮疹、荨麻疹、颜面浮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及低血压,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应立即停用,经抗组织胺、皮质激素、支气管解痉剂和(或)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能迅速消失。这些病例不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
    5.本品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