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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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 】新博林
-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08
- 【生产厂商】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功效主治】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利巴韦林颗粒说明书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08
- 【中文名称】
利巴韦林颗粒
- 【产品英文名称】
Ribavirin Granules
- 【生产企业】
- 【功效主治】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药理作用】
抗病毒药。对多种病毒有抑制作用,如RNA病毒的流感病毒、上呼吸道合胞病毒和DNA病毒的疱疹病毒。其作用机理目前还不完全清楚。
- 【药物相互作用】
利巴韦林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因此,利巴韦林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
- 【不良反应】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禁忌症】
1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 孕妇禁用。
3 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产品规格】
50mg
- 【用法用量】
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一次 0.3g,一日3~4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 - 【注意事项】
1 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 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 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 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 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