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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 【 商品名 】
  • 【通用名称】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85
  • 【生产厂商】重庆科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功效主治】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败血症、菌血症。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扁桃体炎、肩周炎、泪囊炎、牙龈炎、外阴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6.腹膜炎。7.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宫内感染、淋病。8.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9.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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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米诺环素胶囊说明书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285

  • 【中文名称】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 【产品英文名称】

    Minocycl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 【生产企业】

    重庆科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功效主治】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败血症、菌血症。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扁桃体炎、肩周炎、泪囊炎、牙龈炎、外阴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6.腹膜炎。7.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宫内感染、淋病。8.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9.梅毒。

  •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米诺环素,其化学名为4,7-双(二甲氨基)-1,4,4a,5,5a,6,11,12a-八氢-3,10,12,12a-四羟基-1,11-二氧-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 【药理作用】

    1 药理:本品为半合成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具高效和长效性,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最强。抗菌谱与四环素相近。对革兰阳性菌包括耐四环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病耐瑟菌均有很强的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脲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近年来由于滥用四环素类抗生素,现大多数常见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本品系抑菌药,但在高浓度时,也具有杀菌作用。
    2 毒理:本品能导致实验动物(大鼠,狗和猴)的甲状腺变为黑色。大鼠给予本品进行慢性治疗,结果导致甲状腺肿,甚至甲状腺瘤。本品亦能导致大鼠和狗的甲状腺增生。

  • 【药物相互作用】

    1 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
    2 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本品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
    3 本品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
    4 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
    5 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须调整本品的剂量。
    6 全麻药甲氧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
    7 由于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所以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
    8 本品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
    9 本品与其他肝毒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10 本品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 【不良反应】

    1 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
    2 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
    3 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
    4 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
    5 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
    6 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若出现,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7 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最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
    8 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9 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 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
    10 颅内压升高:偶见呕吐,头痛,复视,视神经水肿,前囟膨隆等颅内压升高症状,应立即停药。
    11 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注意观察,如发现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便意,耳鸣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12 皮肤: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偶见剥脱性皮炎,混合疹,多形性红斑和 Steven-Johnson综合征。长期服用本品,偶有指甲,皮肤,粘膜处色素沉着现象发生。
    13 其他:偶有头晕,倦怠感等。长期服用本品,可使甲状腺变为棕黑色,甲状腺功能异常少见。罕见听力受损。

  • 【禁忌症】

    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 【产品规格】

    50mg*20片

  • 【用法用量】

    口服。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时服用50mg。

  • 【注意事项】

    1 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
    2 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
    3 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
    4 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
    5 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
    6 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
    7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
    8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9 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
    10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2)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11 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12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故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 13 本品在乳汁中浓度较高,虽然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络合物,吸收甚少,但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婴幼儿骨骼的发育生长,故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14 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骨骼的发育生长,故8 岁以下小儿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