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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双异丙吡胺片

  • 【 商品名 】达舒平,双异丙吡胺,异脉停
  • 【通用名称】磷酸双异丙吡胺片
  • 【批准文号】
  • 【生产厂商】
  • 【功效主治】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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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双异丙吡胺片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中文名称】

    磷酸双异丙吡胺片

  • 【产品英文名称】

    Disopyramide phosphate Tablets

  • 【生产企业】

  • 【功效主治】

    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 【化学成分】

    化学名:α-[-2-[双-(1-甲基乙基)氨基]乙基]-α--乙-乙酰胺磷酸盐。分子式:C21H29N30·H3PO4。分子量:437.47。

  • 【药理作用】

    本品属Ia类抗心律失常药。其电生理及血液动力学类似奎尼丁,具有抑制快钠离子内流作用,延长动作电位及有效不应期,减低心房和附加束的传导速度,降低心肌传导纤维的自律性,抑制心房及心室肌的兴奋性,减低心肌收缩力。
    此外有较明显的抗胆碱作用,故可能使窦房结频率及房室交界区传导速度加快,但原有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或房室传导障碍者病情仍可加重。
    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

  •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合用时,可进一步延长传导时间,抑制心功能。
    (2)中至大量乙醇与之合用由于协同作用,低血糖及低血压发生机会增多。
    (3)与华法林合用时,抗凝作用可更明显。
    (4)与药酶诱导剂如、苯妥英钠及利福平同用,可诱导本品的代谢,在某些患者中本品可诱导自身的代谢。

  • 【不良反应】

    (1)心血管:过量可致呼吸暂停、神志丧失、心脏停搏、传导阻滞及室性心律失常,心电图出现PR间期延长、QRS波增宽及Q-T延长,扭转性室速及室颤;②负性肌力作用是本品最重要的副作用,可使50%患者心力衰竭复发或加重,无心力衰竭史者发生心力衰竭的机会少于5%,可致低血压,甚至休克;③已有报道静注可产生明显的冠状动脉收缩。
    (2)抗胆碱作用:是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有口干、尿储留、尿频、尿急、便秘、视力模糊、青光眼加重等。
    (3)胃肠:恶心、呕吐、厌食、腹泻。
    (4)肝脏:肝脏胆汁郁积或肝功能不正常。
    (5)血液:粒细胞减少。
    (6)神经系统:失眠、精神抑郁或失常。
    (7)其他:低血糖、阳萎、水储留、静注时血压升高、过敏性皮疹、光敏性皮炎、潮红及紫癫也偶有发生。

  • 【禁忌症】

  • 【产品规格】

    0.1g

  • 【用法用量】

    口服常用量:首次0.2g,以后0.1~0.15g,每6小时一次。
    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用量。
    [药物过量]口服丙吡胺过量可引起呼吸暂停、意识丧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严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达中毒水平时,可发生心电图QRS波和Q-T间期增宽,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低血压,不同种类和程度的传导异常,心动过缓,最终导致心脏骤停。

  • 【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应禁用:①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②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③心源性休克;④青光眼;⑤尿缩留,以前列腺肥大为最常见发病原因;⑥重症肌无力。
    (1)首次服300mg后0.5~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2)心肌病或可能产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功能情况;
    (3)剂量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盐酸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时或盐酸普鲁卡因胺3~6小时;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6)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7)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减低(原因不明);②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8)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对本品过敏者;②I度房室或室内阻滞;③肾功能衰竭;④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压;⑦肝功能受损者;⑧低钾血症。
    (9)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QRS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③心功能监测;④肝、肾功能;⑤眼压;⑥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仅有很轻度的生育力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需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口服剂量,1岁以下一般每日按体重10~30mg/kg;1~4岁每日10~20mg/kg;4~12岁每日10~15mg/kg;12~18岁每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上述剂量仅供参考。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