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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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 】
-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794
- 【生产厂商】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功效主治】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794
- 【中文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 【产品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Granules
- 【生产企业】
- 【功效主治】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化学成分】
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分子式为C6H9NO2。
- 【药理作用】
本品为乙酰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 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 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 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4 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5 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 Zidovudine )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 【不良反应】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禁忌症】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产品规格】
0.1g
- 【用法用量】
口服。小儿常用量每公斤体重 10-15 mg,每天 3-4 次。 12 岁以下的小儿每日不宜超过 5 次量,疗程不超过 10 天。
- 【注意事项】
1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 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 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 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 3 天,除非另有医嘱;
5 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 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 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 对诊断的干扰: ① 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 6- 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② 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③ 测定尿,5- 羟吲哚醋酸( 5-HIAA ),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④ 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